政策和程序

学院的程序奠定了学院使命与学校日常运作之间战略联系的基础。他们帮助员工和学生在预定义的范围内了解自己的角色和责任;制定一个清晰易懂的行动计划;通过消除误解和建立界限来支持整体的幸福。但凡有疑问,一定要看一看所有大学的过程或亲临教务处。在本节中,我们提供了常用策略和过程的链接。

《权利与隐私法》

有关学生学习成绩的政策及程序,请参阅学生学习成绩管理程序

其他院校学分评估

在其他院校就读的学生,如果想从ECC获得学位或证书,必须在ECC招生办公室存档每个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学生在ECC指导老师的帮助下申报专业并制定学习计划后,应通过完成先前评估请求来申请成绩单评估教育经历的形式.在毕业评估时,获得文科副学士、理科副学士、美术副学士、文科副学士和工程科学副学士学位的学生的累计平均绩点是根据ECC所有编号为100及以上的课程的所有成绩和其他学院的所有A-D成绩确定的。对于获得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或任何职业证书的学生,只有在适用于应用科学副学士学位或证书的课程中获得的成绩才被计算为确定毕业时的累计平均绩点。

学术居住

1.301

除正式教学外的学习经验学分

正式教学以外的学习经验的学生学分-管理程序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