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9区董事会的政策是,在ECC完成转学副学士学位的学生,可以保证转学机构接受在ECC获得的学分,并根据以下概述的条件,退还任何未接受的课程的学费。

  1. 退款申请必须在完成或毕业后的一个日历年内提交,并获得ECC的转学学位。
  2. 这门课程必须以C或以上的成绩完成。
  3. 退款将基于课程完成时所支付的学费。
  4. 学生已与ECC的授权顾问见过面,在学习担保中的任何课程之前,已申报专业和转学学院或大学,并且只学习经ECC顾问书面批准的课程。
  5. 学生在ECC首次入学两年内转学到申报的学院或大学。
  6. 学生要求转学机构对转学后立即完成的ECC课程进行评估。
  7. 学生与ECC人员合作,通过通知学院和提交任何必要的同意或释放学生记录或通信解决任何转学困难。
  8. 学生在收到转学机构的通知后60天内提交课程被拒绝学分,并提出退款要求。申请必须说明学校拒绝的原因,通知学生拒绝的人的姓名、职位、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转学机构提供的任何通信或文件的副本。学院首先会尝试与转学机构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在120天内没有达成满意的解决方案,将授权报销。

参加本保证计划的参与者可获得的唯一追索权应限于入学时的课程学费报销,不得追索权涉及损害赔偿、诉讼费或任何类型的任何相关费用,也不得追索权超出ECC规定的范围。